余姚新闻网讯(姚界客户端记者 魏士丁)3月15日早上7时53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泗门中队接到110情指联勤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在杭沈线泗门镇河塍路红绿灯路口西侧约100米处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伤者受伤严重,已被就近送往第四人民医院医治,肇事电动车涉嫌事后逃逸。
事发后,泗门中队民警陈杰第一时间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并根据受伤当事人讲述的情况展开调查。通过事发路口与沿线上百个公共视频点进行追踪交警,初步确定了涉嫌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从公共视频看到,当时两车前后骑行在辅道之上,肇事电动车后排还搭载着一人。当肇事电动车超车时,危险突然发生,两车剐蹭导致对方摔倒。可见到这一幕,肇事电动车上的两人无动于衷,竟然选择扬长而去。
通过技术手段,交警迅速锁定电动车登记人的基本身份,正是来自安徽蒙城的杨某某。可经过仔细对比体貌特征,交警发现与视频截图中的肇事人并不相符。
这究竟是这么回事?办案交警为了快速查明真相,放弃中午及晚上休息时间,重新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最终把肇事电动车逃逸范围缩小在朗霞街道仙坛路旁的几家工厂内。随后,交警驱车来到该处开展细致排查,确定进出厂区的必定线路。最终,经过大量走访与询问,锁定了一名与登记人杨某某关系亲近的可疑人员杨某飞。次日上午,掌握情况的办案交警再次来到,将厂区被的肇事电动车与嫌疑人杨某飞一并抓获。交警当场盘问,嫌疑人杨某飞对于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我当时是赶着去上班,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经过交警批评教育,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杨某飞后悔不已。经了解,此次事故造成对方电动车驾驶人手臂错位粉碎性骨折,存在截肢风险,需转院至宁波第六医院接受进一步救治。
“本是一起简单的两车相撞事故,可由于杨某飞法律意识淡薄,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救治伤员,还选择一走了之。”交警陈杰告诉记者,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肇事逃逸的“理由”,等待杨某飞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公安机关对肇事逃逸人杨某飞处行政拘留十天,其事故后续问题仍需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务必要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行车和安全骑行。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和妥善救助伤员,抱有侥幸心理想要“逃之夭夭”,那必将追悔莫及!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罗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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