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张敏)老房子隔音差,邻里之间因为各种生活噪声而闹矛盾的不在少数。近日,兰江街道某村的一幢租房里,楼上楼下的两户人家,因为噪声问题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事发当天晚上8点多,30多岁的黄素珍下班后回到家里,一天的疲惫之后只想舒舒服服洗个澡睡觉了。就在黄素珍洗澡的时候,有人敲响了大门。大晚上的,有谁会来找自己?黄素珍忐忑不安地问是谁,门外传来了楼下邻居郑秋芬的声音。
原来,郑秋芬被黄素珍在家里的动静闹得心神不宁,便和丈夫一起上楼来要求黄素珍“注意点”。黄素珍听了之后,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认为自己一人洗个澡,根本不会有多大的动静,是郑秋芬太过挑剔了。于是,对于郑秋芬的要求,黄素珍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
郑秋芬夫妻上楼讨说法时本就憋了一肚子气,眼见黄素珍一点都“不自觉”,郑秋芬的丈夫便在她的门上踢了一脚,“咣当”一声,把门内的黄素珍吓了一大跳。
黄素珍迅速穿好衣服开门出来,这时郑秋芬夫妻已经下楼。如果这时候双方都能冷静一点,那么也不会有后面的纠纷了。可惜的是,双方都在气头上,都不示弱,嘴里说的都是难听的话,一来二去,升级成了骂战。互相对骂还不解气,黄素珍和郑秋芬骂着骂着还动起了手。两个女人互相扯着对方的头发,不肯放手,哪怕头皮被扯得生疼,也没有人愿意先退让一步。
郑秋芬的丈夫见两人怎么都分不开,便拨打了报警电话。直到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赶到现场,郑秋芬和黄素珍才松了手。
吵架后,郑秋芬和黄素珍身上或多或少有些抓伤。刚到派出所时,两人都有些忿忿不平。随着时间过去,两人冷静下来,认为为了一点小事闹成这样“太过了”,便双双申请调解介入。此后,兰江派出所调解员黄能接手此案。经调解,双方互相赔礼道歉,鉴于黄素珍需要就医,郑秋芬愿意赔偿对方一笔钱以作了结。
兰江派出所调解员黄能:俗话说得好,舌头和牙齿还要打架,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的邻居,难免会有各种摩擦。关键是怎么去正确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噪声扰民是一种侵犯相邻权的规定,受害者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的权利,也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
照我看来,对于邻里之间的这种矛盾,需要在以法律为准绳、以社会公德为基石、以人情为粘合剂的基础上,巧妙地予以处理,能协商则协商,无法协商则起诉,但最不该的,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采用暴力手段去应对,这样只能激化矛盾,于事无补。
(为保护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随后,阳明派出所民警迅速与刑侦大队视频中队民警联动协作,很快确定了2名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及嫌疑人逃窜的方向。警方沿着2名嫌疑人逃窜方向实施抓捕,最后,在宁波海曙区将2名嫌疑人抓获。
到案后,2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据交代,2人均无固定收入,因手头拮据,便萌生了偷手机的念头。6月14日下午,2人到达余姚后,在城区闲逛了一会儿,经过踩点,选定了阳明街道的一家手机店,于当天晚上实施盗窃。
目前,警方已经追回了全部被盗的手机,2名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为了感谢民警快速帮自己挽回损失,事后,宋先生特地来到阳明派出所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以示感谢。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张敏)“曹法官,我已经在银行顺利支取这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我的生活有保障了,我会安心工作,尽快归还欠款,争取早日案结事了。感谢余姚法院的‘活冻结’制度,让我们有机会能够履行义务,回归正常生活。”昨天,家住凤山街道东城社区的王珍(化名)女士特地给市法院执行局打去电话,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王女士口中的“活冻结”制度是市法院在执行领域内首创的一项制度,旨在通过数字化改革,平衡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并提高法院的执行效率。
传统模式下,在涉及工资、退休金等款项的执行案件中,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法院往往需要定期冻结、扣划并分配被冻结的工资和退休金。与此相应的,被执行人则需要每月定期到法院领取,繁琐的审批流程不仅增加了法院和银行的工作量,也让当事人感到颇为不便。
为打通这一堵点,市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借助执行数字化改革,由宁波银行开发了新的冻结程序,重塑冻结流程,创新构建“活冻结”制度。这样被执行人的工资、退休金等款项被法院冻结后,被执行人仍可每月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自由支配或临时申请支取额度,以满足生产、生活必需或急需费用。以王女士为例,今年1月,王女士因经营不善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在归还了一部分欠款后,王女士因无力还款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王女士找到一份工作谋生,并主动向执行法官报备了工资收入情况。执行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引导王女士办理了“活冻结”的相关手续,在对她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的同时,保留其生活所必需的费用,以解决其生活难题,并为后续执行工作创造更有利条件。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99名被执行人累计自行支取生活必需费用104.39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83.76万元,减少群众往返次数400余次,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因停车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近日,在凤山街道某店铺门口,一辆白色SUV因停车问题被人泼上了不明液体,引发车主的强烈不满,继而引发一场纠纷。
事发前一天中午,SUV车主黄国强为图方便,将自己的爱车停在了凤山街道某店铺的门口。之后,黄国强便离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姗姗而来,打算将车开走。谁知等他走到车旁,却发现车子的挡风玻璃被人泼了不明液体,糊糊的一层粘在玻璃上。
黄国强试图找出“罪魁祸首”,店铺经营者甄垣承认这些不明液体是自己泼的。原来,前一天黄国强将车停好后,甄垣认为车子挡住了自家店铺进出道,便拨打了移车电话,想联系车主将车子开走。谁知,甄垣一连打了10余通电话,都没能联系上车主,顿时火冒三丈。
“乱停车不用付出代价,天底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气不过的甄垣拿来了一些涂料原料,狠狠地泼到了SUV车窗上。看到车子“面目全非”,甄垣心中才出了气。
这边甄垣出了气,然而黄国强看到自己爱车的惨样后,同样也是火冒三丈不肯罢休,便向警方报警求助。
至此,这起由乱停车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闹进了派出所。凤山派出所调解员陈百正接手了此案,经过调解,甄垣向黄国强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双方今后无涉。
凤山派出所调解员陈百正:行事有度,有法可依。黄国强将车停在别人家店门口,是这起纠纷的源头,若他乱停车的行为属实,那就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有关职能部门也可以依法对他进行处罚。但是,这处罚不能由公民个人私自决定并执行。甄垣泼涂料的行为,只是对黄国强的一种报复,擅自损害他人财物,于法不容,所以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我提倡,我们要做文明城市的文明市民,时时牢记用文明的尺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为我们这座城市增光添彩。(为保护隐私,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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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约定好了定制柜门板材的品牌,安装时却换成了另一种。业主无法接受要求退款,而负责装饰的一方坚称不退。近日,我市发生一起因装修而产生的纠纷,业主鲁家安和装饰工作室的负责人钱华双双来到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员了解到,鲁家安定制柜门的时候,是通过微信和钱华进行沟通的,双方约定了板材的品牌,鲁家安也通过微信转账,将一笔1.1万元的款项转给了钱华。这些事情微信记录都能找到依据。
在此事实依据上,调解员对双方矛盾展开调解。钱华不愿退款,调解员就当面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钱华和鲁家安在微信上约定了板材的品牌,且鲁家安也已付款,可以看成双方买卖合同成立,卖家理应诚信履约。
经过调解员耐心普法,钱华最终同意退还部分款项,但他同时提出,鲁家安未及时验货,也应该负有部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也就是说,鲁家安的确有及时验货的义务。据此,调解员又向鲁家安进行普法,在法条面前,原本坚决要求全额退款的鲁家安立场也松动了。
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钱华退还鲁家安预付的款项,鲁家安承担未及时验货造成的损失。
调解员提醒市民,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尤其在涉及买卖交易时,双方都应保留微信聊天记录,以免发生纠纷后维权无凭。
(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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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新闻网讯 “你好,你可以通过手机登录‘法治微管家’小程序,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到陆埠司法所或者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非常方便。”近日,市司法局陆埠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法律服务所在孝友文化宫开展以“法助共富法护平安——陆埠镇公共法律服务在行动”为主题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法律援助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陆埠司法所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
在摆摊设点集中宣传的同时,陆埠司法所在集镇农贸市场入口处张贴法律援助宣传牌,上面印有“法治微管家”小程序以及法律服务热线12348。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以及商户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法律援助法》,为现场人群当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受到群众欢迎。为更好地让有需要的人群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陆埠司法所工作人员还来到建筑工地核酸检测点和陆埠镇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点,向建筑工人和重点人群宣传《法律援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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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新闻网讯 近日,丈亭司法所与禁毒办和丈亭镇综治办等联合组织法治志愿者队伍,结合丈亭杨梅季,深入全镇各村(社区)、农贸市场等地开展“助共富 护平安‘典’亮杨梅红”的主题宣传活动。
丈亭镇法治志愿者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民法典讲座,宣讲物权、合同、侵权等与杨梅采收、经销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在农贸市场和杨梅临时交易市场分发民法典、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禁毒等法治宣传册和物品。今年6月以来,法治志愿者共计发放普法宣传册和宣传物品800余份。
在丈亭镇杨梅临时交易市场里,法治志愿者在目睹一起杨梅买卖纠纷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原来,一名梅农趁前一名客户去买杨梅篮的档口,将原来谈妥价钱的杨梅转手卖给了另一名出价更高的客户,从而引起了争执。法治志愿者第一时间上前劝导,并及时化解了纠纷。不仅如此,志愿者还在杨梅临时交易市场支起红帐篷,派驻值班人员、设置公平秤,为及时化解杨梅生意纠纷、维护杨梅市场交易秩序提供保障。
此外,杨梅节前夕,丈亭镇法治志愿者还积极走访农业合作社、杨梅专业合作社等,与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等进行交流,梳理杨梅经营活动中易发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并为他们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加大力度推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法治微管家微信小程序,不断拓展法治助农渠道,以法治力量推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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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新闻网讯 又有老人被熟人骗了!日前,《余姚日报》曾报道过几名老人被熟识的舞蹈老师骗去养老钱一事,6月15日,市法院公开审理了又一起诈骗案,案件受害人是7名老人和1名年轻人,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
李芹今年74岁,平时省吃俭用,手头有一笔可观的积蓄。9年前,44岁的保险员杨珍珍找到她,称自己公司推出了一款风险小、受益高的理财产品,公司对她有业务考核,希望李大妈动用积蓄帮她冲业绩。由于杨某和李大妈毗邻而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善良的李大妈便拿出了2万元钱给杨某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而杨某则出具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保险投保单和银行存款凭条。购入这款“理财产品”后,李大妈就开始收到高额的月利息。尝到甜头的李大妈在之后几年的时间里陆陆续续追加投资,总金额高达250万元。
两年前,李大妈突然发现,利息迟迟未到账。李大妈一时找不到杨某,觉得事有蹊跷的她便来到杨某所在的公司,却被告知杨某早已离职。意识到自己有可能上当受骗后,李大妈当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经调查发现,杨某提供给李大妈的盖有“某保险公司保险费收据专用章”银行存单和保险投保单,也是伪造的。且被骗的不止李大妈一人,另外还有6名老人和1名年轻人被杨某鼓动参与了这个“理财项目”。
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早在2013年杨某就迷上了虚拟币投资,本钱不够,她就利用邻居、亲友对自己的信任,虚构理财投资项目,以帮忙冲业绩为借口,并许以高回报、低风险的承诺,骗取了他们的钱财。之后,杨某把骗得的钱款一部分用于投资虚拟币,另一部分用来支付利息,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小心翼翼地维持平衡。然而,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杨某投资的各类虚拟币平台不是被封停就是无法提现,所有资金均打了水漂,她再也无力支付李大妈等人的利息,骗局这才曝了光。
6月15日上午,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杨某自愿认罪认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给各被害人。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老年人投资理财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利用熟人的身份,骗取老人的信任,又针对老年人对理财或金融产品的认知不足,却容易被短期的“高收益”蒙蔽的心理,以“高收益”“零风险”等作为诱饵,让老年人投资一些虚构的理财项目。法官提醒,面对花样繁多的投资理财诈骗,老年人一定要注意选择合法、正规的投资理财机构,妥善管理资金账户,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高回报”,投资理财前要谨慎了解,多和家人沟通交流,树立正确的投资收益价值观。同时,如发现被骗,应及时止损,并第一时间报警。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110吗?博物馆附近有个小孩子晕倒了,你们快点过来!”17日晚上7点20分左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接到路人报警,称余姚博物馆附近有幼童突发昏厥,亟需救助。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吕天琪带着辅警立即赶赴现场。警情紧急,为了争分夺秒赢得处置时间,吕警官还连闯了好几个红灯。“我到了以后,看到现场围了很多人,一名老人怀里抱着一个四五岁样子的小男孩,不停地在呼唤他的名字,但小男孩已经没什么反应了。”吕警官说。
看到民警到了,老人急匆匆地将孩子抱过来,交到了吕警官手中。吕警官将孩子抱在怀中,只感觉他身体火烫火烫,心里也十分着急,快速地朝警车跑去。上了警车后,吕警官立即联系了120急救中心,急救中心派遣吕百峰开车救急。
吕百峰和吕警官联系上后,双方决定在半途体育馆附近汇合。这边,吕百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飞速赶来,那边,吕警官在警车上仍在不停地呼唤男孩的名字,试图将他唤醒。而同在车上的老人,已经慌得不知所措了,他颤抖着告诉吕警官,这孩子是他外孙,当天天气太热,孩子没吃什么晚饭,就想着带他到公园里来透口气,没想到孩子一下子就厥过去了,把他吓坏了。
时间过得既快又慢,快的是,仅过了五六分钟,警车和急救车汇合了。慢的是,孩子情况还是没有好转,众人亟盼孩子得到治疗度秒如年。
吕百峰一行接过孩子后,迅速将他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急救。经医生诊治,男孩系高烧引发惊厥,经吕百峰介绍,男孩通过对症治疗,情况有所好转,不久后便出院回家了。
“男孩的家属对我和吕百峰都表示了感谢,其实这是我们工作职责所在,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也在庆幸,幸好孩子有惊无险。”吕警官说。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6月19日傍晚,市公安局陆埠派出所民警和河姆渡镇翁方村党总支书记宋泉军成功救下一名欲跳河轻生的女子,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昨天傍晚五点左右,我女儿从余姚返回家的路上,经过河姆渡大桥上时发现有个女子站在桥沿岸边,欲跳河轻生,她马上打电话给我说了这一情况。”宋泉军介绍,接到电话后,他赶紧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发动车子,赶往事发地点。
翁方村宋家自然村毗邻河姆渡大桥,不到五分钟,宋泉军就赶到事发地河姆渡大桥,寻找该名女子。
“下车后,我四处寻找,发现有辆电瓶车在桥南岸边停放着,鞋子、车钥匙掉落在地上,女子已爬过大桥栏杆,赤着脚坐在桥边沿,稍一不注意就会跌落河中,情况十分危急。”宋泉军说,为避免该女子因为情绪激动而引发极端的行为,他翻过栏杆,缓缓靠近,蹲在一旁对女子进行安抚劝解,“当时,我听到她口中一直喃喃自语,说是对不起家人什么的,情绪有点激动……后来警察也到达了现场与该女子不断交流沟通,进行劝阻。”
经过大家耐心疏导后,该女子情绪逐渐恢复冷静,将拉回至桥面非机动车道上,民警帮助女子穿好鞋子。随后,民警将该女子护送回家。
警方提醒,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正确对待生活压力,遇到烦心事时,要保持冷静,凡事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后悔莫及,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永久的痛苦和遗憾。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6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地下车库内的SUV汽车车窗被砸,放在汽车后备箱中的15万元现金全部不见了!
张先生家最近正忙着装修,为了方便支付一些装修款项,他就取了一些现金放在身边。6月12日中午,张先生将车子停到了自家附近的一个地下车库内,而那15万元的现金则被他忘在了车子的后备箱内。
6月14日下午,张先生正准备开车出门,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大吃一惊!车子的后挡风玻璃被砸了一个大窟窿,打开后备箱一看,放在袋子里的15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张先生当即向凤山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张先生报案后,凤山派出所民警迅速汇同刑侦大队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从地下停车库的公共视频中,民警发现了嫌疑人的可疑行迹。
6月14日凌晨3点左右,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曾在张先生的车子附近徘徊。该男子起先两手空空,而最后一次经过张先生的车子时,手上却多了一个黑色塑料袋。经张先生辨认,这个塑料袋正是他装15万元现金的袋子。
种种证据表明,视频中出现的黑衣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通过侦查,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张某,无业,四川人,有过多次盗窃前科,今年4月才刑满释放。查证后,民警立即出动,在阳明街道一处出租房内将张某抓获。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张某难掩心虚,却依旧试图抵赖:“你们为什么抓我,我又没有犯法!”没有赃物,张某似乎觉得只要自己咬死不认,警方就会束手无策。
但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视频中队的民警早已通过大量的公共视频信息分析出了张某藏匿赃款的地点。就在张某的岳父家中,民警找到了被张某藏匿在行李箱中的赃款。面对铁证,张某最终选择了坦白:“我本来是打算去碰碰运气的,后来通过汽车后挡风玻璃看到那辆车子里面放置着物品,所以动了歪念。把车玻璃砸开后,没想到后备箱里放着这么多现金,当时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走了这笔钱……”
因为害怕警察找上自己,张某不敢将这笔钱带回自己家,就趁着岳父外出的时候,将赃款藏到了岳父家中。本以为这样能瞒天过海,没想到还是被警方找到了罪证。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被盗的现金也已全部发还给了受害人张先生。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要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在使用遥控钥匙上锁后,要再次用手拉一下车门,确认车已上锁;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要选择有安保或者有监控探头的位置。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夫妻吵架拌嘴,不稀奇,但是最近,马渚有位男子和老婆闹完矛盾后却消失不见了,最后还急得妻子深夜报警找人!
“麻烦警察同志找找我老公,我老公不见了!”6月9日凌晨一点多,一名年轻女子向市公安局马渚派出所打来了的求助电话,言辞间充满了担忧和焦急。
值班民警李科冰接警后,一边安抚该女子的情绪,一边耐心询问具体情况。在耐心劝解下,报警女子终于缓和了情绪,向民警道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报警人小小(化名)和丈夫结婚还没过多久,平时感情也不错。可当天晚上,她与丈夫因为一些琐事闹了矛盾,丈夫一气之下就独自出门离开了。直到两人的共同好友打来电话,她才知道丈夫情绪不好,还喝了很多酒。
生气归生气,担心丈夫安危的小小还是立即给他打去了电话。可是小小打了好几个电话,丈夫却始终没有接。不知道丈夫的去向,又害怕他出现意外,无助的小小只好向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根据小小提供的信息调取了其居住小区及周边路段的公共视频。民警在视频中发现,当晚,小小的丈夫曾在马渚镇北兴路附近出现过,视频中,小小的丈夫步履蹒跚、晃晃悠悠,有明显的醉酒状态。担心小小的丈夫醉酒后发生意外,民警立即和小小一起赶到了马渚镇北兴路附近,但在那里却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影。
随后,民警和小小沿路寻找,最后终于在一个高速公路下的桥洞中发现了小小的丈夫。这时候,小小的丈夫已经醉酒失去了意识,坐卧在荒无人烟的草丛中,呼呼大睡。见到丈夫平安无恙,小小也瞬间消了心中的所有闷气,紧紧抱着丈夫,连声感谢民警的帮助。
为了安全起见,最后,民警还是将小小的丈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醒酒,直到确认其身体无恙后才匆匆离开。
“真的太感谢他们了,大晚上的陪着我出去找我老公,要是没有他们,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为了感谢民警的帮忙,6月14日,小小又特地来到了马渚派出所,向帮助她的民警送上了一面承载着满满感激的锦旗。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如果好端端地被人辱骂了,你的反应是什么?近日,在凤山街道一小区,两男子发生了肢体冲突,起因便是其中一人辱骂了另一人,引起对方的强烈反应。最终结局是一人受伤一人赔了医药费。
事发当天,天气晴好,男子金中华抓住梅雨时节中这个难得的好天气在楼下空地洗车。洗到一半,突然旁边开来了一辆SUV,金中华一看,是邻居许浒。看到这邻居,金中华便气不打一处来,此前因为停车问题,金中华和许浒发生过争执。原来,金中华所在小区停车位十分紧张,时不时便有乱停车现象发生,当时他的车被许浒堵住去路,双方为此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执。
有了旧怨,金中华看许浒不顺眼。在许浒开车经过的时候,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这句脏话虽然说得很小声,仍传到了许浒耳中,顿时引起他的不快。平白无故被人辱骂,谁都会不高兴。只是有些人选择息事宁人,有些人选择“以牙还牙”。许浒就是后者。
因不甘心无缘无故被人辱骂,许浒很快就将车子停了下来,回头找到金中华对质。双方心头都有火,姿态就很强硬,激化了原本就很小的矛盾。很快,双方就发生了口角,你一言我一句中,口角又上升成了肢体冲突。在争执中,金中华被许浒打伤。
眼见有人受伤,许浒意识到事情闹大了,便收了手,悻悻然离开了现场。而金中华的家人听到动静后赶来,之后便报了警。
市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处理这起警情。由于金中华眼睛不适,民警让其先去医院就医诊治,而许浒听到金中华家人报警后便主动来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都是左邻右舍,引起纠纷的又是时间间隔久远的旧怨,双方在派出所里冷静下来后,均有意申请调解。此后,凤山派出所调解员陈百正接手此案,经调解,许浒赔偿金中华一笔费用,金中华放弃对许浒的责任追究,双方握手言和,不再为过去的恩怨而耿耿于怀。
凤山派出所调解员陈百正:此次对双方的矛盾调解能达到“不念旧恶不计新怨”的结果,主要原因是双方慑于法理又通于人情。俗话说,舌头还要和牙齿打架,居住在同一个环境里的人,彼此之间有摩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了摩擦怎么办?法理告诉我们要理智处理,不能采取越过法理红线的行动,只有当我们维权的手段合理合法时,才能达到维权的最大效果。远亲不如近邻,希望此纠纷的矛盾双方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今后和睦相处,结怨不如结缘。
(为保护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夜色深沉,宵小出动,同一家二手回收店店门口的十余台二手空调内机、外机被盗。近日,朗霞街道辖区内接连发生二手空调被盗案,此事在当地闹得人心惶惶,市公安局朗霞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在不到48小时的时间里,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刘某某在朗霞街道辖区内经营了一家二手商品回收店,平时,店内的回收货品堆积如山,由于面积有限,刘某某便将回收到的10台空调内机和6台外机堆放在了店门口。刘某某的这一做法在当地较为普遍,隔壁回收店的经营者也同样将空调内机和外机放在了店门口。一直以来,这些空调内机和外机就这么堆放着,刘某某认为没有人会打主意到这些二手空调上,便渐渐安心,放松了警惕。
然而,刘某某没有想到,他的麻痹大意,落在有心人眼里便成了可乘之机。7日晚上11点左右,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出现在了刘某某的回收店店门口。第二天一早,刘某某便发现自己的3台空调外机和3台空调内机被偷了。
刘某某当即报警。然而,令刘某某没想到的是,报警次日凌晨时分,他店门口剩下的7台空调外机和3台空调内机又被盗窃一空,连隔壁回收店的2台空调内机也不翼而飞。
从7日午夜到9日凌晨,短短两日时间,同一家店被盗窃两次,犯罪嫌疑人可谓胆大妄为嚣张至极。市公安局朗霞派出所民警方昊戬接到刘某某报警后,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60来岁的泗门镇本地人干某某,并于9日下午将干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干某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过程。原来,干某某将自家空余的房屋对外出租,但出租房里所需的空调,干某某却不想自掏腰包购买。那时候,他想起自己曾去“朗霞老街”购物,在那里看到几家二手商品回收店的店门口堆放着许多二手空调。自己有所需,那边有所“供”,干某某自以为找到了省钱门道,喜滋滋地干起了盗窃的不法勾当。
7日午夜和9日凌晨,他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分批次将刘某某的空调外机、内机盗窃一空,顺带也盗走了隔壁店的两台空调内机。盗窃得手后,干某某便将这些空调外机和内机堆放在自家院子里,等待时机安装到自家出租房里。也因此,民警抓获干某某时是“人赃并获”,目前,所有赃物已经被全部追回并发还给了报案人。
原本是坐收房租的房东,却因为想要节省开支贪小便宜而触犯法律,干某某的所作所为可恨可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干某某的,将是法律公正的惩处。
民警提醒市民,家中财物要藏好,哪怕是回收的废品,只要有价值,也应该妥善安置收好,以免被不法分子惦记而蒙受损失。
编辑:夏丽霞
余姚新闻网讯 近日,未成年人汤某某因抚养费纠纷来到黄家埠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并仔细审查了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适用主办责任制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立足“随处可寻、人人可享、效果可期、人人可知”,通过织密服务网络、优化服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8件,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立足“随处可寻”,织密服务网络。该局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在团委、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市、镇、村三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大力推广运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12348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和“法治微管家”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申请法律援助、咨询法律问题。此外,该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实现了人工接听和留言录音的7×24小时服务,全天候开展咨询接待服务。
立足“人人可享”,优化服务机制。该局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对持有低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五种证明材料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突破范围限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
立足“效果可期”,加强监督管理。考虑到未成年受援人的身心特点,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通过随机抽取案件旁听、回访当事人、听取法官或仲裁员的反馈意见、开展“同行评估”等方式,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时,援助律师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开展法治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帮助其改过自新。
立足“人人可知”,加大宣传力度。该局加强与教育局、团委、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专业优势,紧贴未成年人学法用法需求,精心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堂”等多种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未成年人认识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借助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编辑:夏丽霞